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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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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伍志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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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的法律界定

  职务犯罪是指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法律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是当前腐败现象的集中表现。也就是指具备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必须联系的,触犯刑律应受刑法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1、从主体上看,职务犯罪是要求主体具备一定的职务身份为前提的犯罪。职务是构成职务犯罪的和基础。职务犯罪就是具备一定职务身份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或者对其职务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

  2、从内容上看,职务犯罪是犯罪行为与行为人的职务之间具有必须联系的犯罪,这是职务犯罪的最基本的本质特征,职务犯罪的犯罪行为与职务之间的联系,一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实施的,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实施犯罪,这种犯罪形式是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象贪污、受贿、私分公款、挪用公款等犯罪。二是虽然没有利用职权,但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其职务有着内存的联系,这类犯罪主要是行为人在职务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而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如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定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都是属于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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