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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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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伍志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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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一、哪些属于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强迫他人出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他人一般应是在从事商品的出卖或营利性服务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从事这种营利性的工作,而强迫他人将自己所有的某种商品如祖传之物卖给自己或者强行没有从事搬送煤气的人为自己搬送煤气、未从事饮食、住宿的人提供饮食、住宿,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服务而是合法的营利性的服务。倘若不是合法的服务,如强行为己提供卖淫、赌博等非法服务或者为己洗脚、倒尿等侮辱性服务,则也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二、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认定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重点在于认定其客观方面。而认定强迫交易罪的客观方面,核心在于强迫交易行为。强迫交易行为表现多样,常见的有:

  1、强买强卖商品。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6、其他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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