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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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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如何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摘要: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那么应该如何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呢?接下来就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如何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毒品事实上的支配或占有,就“持有”的表现形态而言,“持有”既可以表现为静态的占有、藏有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随身携带等动态的行为,“持有”的状态并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因此,应避免将凡是随身携带或者乘坐交通工具将毒品从甲地“运输”到乙地的行为,均认定为“运输”行为;

  二、对于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的认定,往往由于毒品、毒资等证据已不存在,或者被告人翻供,导致审查证据和认定事实困难。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仅凭被告人口供依法不能定案。只有当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的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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