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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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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有什么处罚?

  吸毒造成的危害相信大家都很清楚,长期吸毒的人员不仅在经济上会越来越拮据,还有可能因为要获得吸食毒品所需要的金钱而走上犯罪道路。虽然说吸毒并不构成犯罪,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却可以构成犯罪。那?强迫他人吸毒罪有什么处罚?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强迫他人吸毒罪有什么处罚?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从重处罚:

  (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强迫他人吸毒的。

  二、强迫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属于复杂客体。 强迫他人吸毒,往往使人染上毒瘾,成为吸毒者,而吸毒成瘾严重损害身心健康,使吸毒者身体虚弱、智能减退、人格扭曲,而且吸毒还是艾滋病传播的途径之一。同时,吸毒会诱发盗窃、抢劫、赌博、卖淫等其他犯罪活动,因此,对强迫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予以惩处是十分必要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志吸食、注射毒品。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抗拒而吸食、注射毒品。所谓“其他强制方法”是指除了暴力或胁迫方法以外,以暴力、胁迫方法相当的,如酒醉、麻醉药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为。强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多种多样,但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客观上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就构成本罪,至于被强迫者是否因此成瘾,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强迫他人吸毒。

  强迫他人吸毒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牟利而强迫他人吸毒,有的出于报复,不论行为人的动机如何,只要故意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就可构成犯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有什么处罚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吸毒是一种自伤行为,对他人的身体并没有造成损害,因此不构成犯罪,仅仅会接受治安处罚。但强迫他人吸毒的性质十分恶劣,它可以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因此法律对该罪的量刑很重,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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