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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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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犯罪

关于“骗色”行为的刑法认定

  摘要:在社会中,骗财骗色的案例不少,“骗色”的行为是犯罪吗?如何认定“骗色”的行为呢?本文从刑法的角度出发为您详细分析介绍“骗色”行为。

  背景简述

  诈骗罪在刑法中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很多骗财骗色的案例中,都只追究骗财这一部分,主要是因为骗色这部分很难界定。

  从刑法规定的诈骗罪和强奸罪定义就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中并无诱奸或骗色等类似罪名。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不是强迫的,很难认定为强奸罪。骗财骗色的案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可以对其骗财行为按诈骗罪处罚。但是在其骗色时,虽然也属于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但另一方毕竟是自愿的。

  骗色一般很难判为强奸罪

  刑法中对女性性方面的保护,主要有两种罪名,一种是强奸罪,一种是强制猥亵妇女罪。

  而强奸罪的认定,是看双方发生关系时另一方是不是一种自愿的状态,而一般这种骗财骗色的案例中,受害的一方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当时是被强迫的,所以就很难在这方面为自己维权。

  此外,诱奸不是一种刑法上的罪名,和迷奸一样是一种手段。法律上规定,凡是与14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会被认定为是采取了诱奸手段的,是犯法的。

  还有一种情况和骗色很像,就是骗婚。婚前虚构一些身份或者是财产信息,使得对方和自己结了婚。但是和骗色一样,法律上也没有骗婚这种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夫妻双方的侵权,不属于刑法惩罚的诈骗罪的范围,而婚后财产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也没办法要求财产赔偿。

  定罪要看被告的目的是什么

  不少的骗财骗色的案件,双方都是先发展成为恋人关系,但一方的目的,不是为了跟你谈恋爱,而是为了骗财。也就是说,骗色只是一种手段,骗财才是最终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做最终认定,也是要看被告人的目的是什么,所以这类案件才多被判诈骗罪。

  刑法中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目前,骗财骗色案件的被告人,多数都是通过交 友网站、婚恋网站或者是网聊等手段来寻找目标,还有的是通过一些小广告,如代孕、借精生子等来取得骗钱的目的。

  有的行为还构成招摇撞骗罪

  如果行为人不以特定身份骗财骗色,则视其情节轻重定性,如果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诈骗类犯罪,行为人将会面临刑法的制裁,但是对于现实中发生的单纯的骗色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明确规定,暂时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制裁,最多只能依靠道德的力量对其进行谴责。

  但是如果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骗财骗色,则会构成招摇撞骗罪,由于招摇撞骗罪属于行为犯罪,只要行为人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而不考虑行为人骗取的是财还是色或其他。

  广大市民对陌生人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信息透漏给陌生人,不要被表象的东西所迷惑,不要贪慕虚荣,坚信天上不会掉下个“高富帅”,避免上当受骗。

  律师说法

  目前,法律对于这种单纯骗色,玩弄感情的行为没有立法惩罚措施,每个人都该对自己的感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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