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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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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

在缓刑期间如何申请减刑

  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改过自新态度良好,又符合缓刑相关条件,那么是可以进行缓刑。缓刑也有一定的时间,在缓刑期间有些人想要缩短期限,获得减刑。那么,在缓刑期间可以申请减刑吗?

  在缓刑期间可以申请减刑吗?可以。

  刑法第七十八条列举了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此不难看出,减刑的适用范围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没有犯罪性质和罪过形式的限制,也就是说犯罪分子犯什么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均不影响减刑。由于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时,在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内暂缓其刑罚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所以缓刑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种,而只是依附于原判刑罚存在的一种执行刑罚的方法。

  单纯从刑法理论出发,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减刑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都是可以减刑的。

  可见,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外,一般是不适用减刑的。重大立功是指: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如果有上述重大立功行为,可以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因此,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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