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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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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

立功的条件及立功者如何处罚

  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那么,立功的条件有哪些?对立功者又是如何处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立功的概念和条件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立功的条件,主要包括:

  1、主体是犯罪分子,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所揭发、检举的行为都同犯罪密切相关,属于他人的犯罪行为或者他人犯罪的重要线索。

  3、揭发、检举的内容真实,对破案有效,其内容经查证属实或者据以侦破了其他犯罪案件。

  我国刑法所确立的立功制度和对立功犯从宽处罚的原则,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方面,这一制度可以激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使其能以较为积极的态度协助司法机关工作,提高司法机关办案的效率;另一方面,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瓦解犯罪势力,促使其他犯罪分子主动归案,减少因犯罪而对社会造成的不安定。

  二、对立功者的处罚

  根据刑罚第68条的规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应按以下不同情形分别予以从宽处罚:

  1、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里所说的“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并查证属实的他人罪行属于一般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并据以侦破的案件属于一般案件等等。

  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里所说的“重大立功”,是指经犯罪分子揭发并查证属实的他人罪行属于重大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并据以侦破了重大案件,等等。

  属于重大立功的具体情形有:犯罪分子揭发他人重大罪行,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重大罪犯嫌疑人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

  附带指出,前面所说的“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重大罪行”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等情况。

  3、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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