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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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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伍志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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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怎么区分

  一位父亲在逛街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拐的儿子并成功将其解救出来。后来该案件经过法院审理,3名被告人分别以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和两年。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别看只一字之差,区别也挺大的。

  1、首先是侵犯的客体不同

  拐骗儿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2、其次是目的不同

  拐卖儿童罪目的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两者实施的手段可以是一样的,如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两个罪名最主要的区别在它的主观意图,拐卖儿童罪从字面意思来讲就是把这个孩子拐出来要卖掉。就定拐卖儿童罪。而拐骗儿童罪,它的主观目的是没有要继续倒卖的意思。

  3、最后是拐卖儿童比拐骗儿童社会危险性更大

  前者刑罚也比后者刑罚更严重:拐卖儿童罪起刑就是五年,一般情节就是五到十年,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至死刑。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期只有五年有期徒刑。

  附: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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