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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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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伍志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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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被判缓刑在什么地方执行?

  好多人对于缓刑的概念并不清晰,也不知道缓刑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缓刑是在什么地方执行的。那么,究竟什么是缓刑呢?缓刑需要坐牢吗?缓刑通常是在哪里执行的呢?

  一、被判缓刑去什么执行?

  缓刑不需要在监狱坐牢,在监外工作生活,考验期限为3年。在3年期间里,不违法违规就被视为坐牢期结束。

  在法庭宣告缓刑了的犯罪分子,一审判决后,已无须再进行关押。如果判决在法律效力生成前,犯罪分子仍在关押,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改变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取保侯审或监视居住,等判决生效后,将犯罪分子交给公安机关进行考察。

  其中在判缓刑期间,犯罪分子要遵守以下四点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地应当申请得到考察机关的批准。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还有就是这些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是比较严重,累犯或者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就不适用缓刑。

  2、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比较轻且有悔改之意,对社会危害不大的可适用缓刑。如果是对社会危害极大,即使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适用于缓刑。

  为此,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综上可知,被判为缓刑之后是在外面工作生活,不在监所里坐牢,若在考严期间内,安分守己,不违法违规就当刑期结束。其中被判缓刑主要要符合刑期短(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且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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