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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锐律师     伍志锐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良庆区政协委员。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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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

敲诈勒索犯罪案件疑难问题有哪些

  如何认定以上访为名向政府索要财物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针对机动车的“碰瓷”行为?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的既遂和未遂?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这三个敲诈勒索犯罪案件疑难问题。

  1、如何认定以上访为名向政府索要财物的行为性质?

  政府作为国家机关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被害方,主体不合适,因此,对于以上访为名向政府索要财物的行为,不宜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2、如何认定针对机动车的“碰瓷”行为?

  关于对针对机动车“碰瓷”案件的处理,一般可以认定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勒索数额较大的,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3、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的既遂和未遂?

  关于敲诈勒索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例如行为人敲诈勒索5000元,最终获得1500元,对此如何认定?我们建议按照5000元数额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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